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
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应考提醒
一、考生凭本人《准考证》和二代身份证,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。
二、考场中不能带入通讯工具,特别容易出错的是把手机、手表带入考场。如确实携带有手机、手表等物品,必须放在考场“小件物品存放处”,如有遗失我考点概不负责。若不存放在“小件物品存放处”,则按考试违纪处理。考场内统一挂钟,方便考生掌握考试时间,考场挂钟时间仅供参考。
三、准考证未注明允许携带计算器的考生,不能带入计算器。可携带计算器的考生,计算器必须无存储、编程、查询功能。
四、答题必须答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上,答在试题或草稿纸上不得分。凡因不正确填写(涂)个人信息、不按规定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五、考生应不做违纪、作弊的事,诚信参加考试:
1、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观念,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,珍惜个人名誉,遵守考试纪律;
2、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考生人事档案,作弊考生可处以禁考1-3年,在校生可开除学籍,在职考生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;
3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,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的行为;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;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、答案的行为;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;考试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,将给本人、亲人、所在单位带来不可预料的后果。
六、考点为每位考生配备了专用文具,内装2支0.5mm的黑色签字笔,一支2B自动换芯涂卡铅笔,一把小刀,一个橡皮擦等,考试结束后不得带走文具。
七、交卷时须在《考生交卷签名表》上签名,未签名者视为缺考;考生不得带走考场发的任何物品,包括试题、答题纸和草稿纸等,否则按违纪处理。
八、考生试坐地点和时间:四川医科大学城北校区海川楼、荟文楼,12月25日16:00—17:00,不得提前或推后。
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时间:12月26、27日(8:30-11:30,14:00-17:00),迟到15分钟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,开考后150分钟考生才能交卷离开考场。
九、12月26、27日中午开放明理楼101、104、105阶梯教室供考生休息。
十、2015年12月14~27日,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下载打印《准考证》。
十一、考点举报信箱:Lzmcxf@126.com,电话:18982771864。
四川医科大学考点
2015年12月21日